十余年恶意侵权终追责 大自然家居商标跨类认驰维权完胜!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3-02 浏览:178
2026年2月28日,我所代理的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诉江门市大自然某有限公司、佛山市家福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五被告,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案号:(2025)粤06民初127号】,一审判决支持了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大自然家居公司)的两枚权利商标的认驰主张,判令主要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停止使用涉案侵权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101.4万元。
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综合考量大自然家居公司权利商标的市场知名度、使用历史、美誉度,以及被诉侵权商标与权利商标的近似程度、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关键因素,依法认定原告两枚权利商标为驰名商标,可获得跨类司法保护。同时,法院认定江门大自然公司将 “大自然” 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混淆行为,判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此外,法院结合各被告间的持股关系、商标转让记录、实际侵权行为协同性等事实,认定江门大自然某公司、家福某公司、刘国某构成共同侵权,判决三被告就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赔偿大自然家居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101.422 万元。
此次胜诉意义重大,不仅是法院对大自然家居公司品牌价值和驰名商标专用权的明确司法保护,更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恶意商标侵权、不正当攀附品牌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坚定体现。判决结果切实维护了大自然家居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对规范相关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为企业品牌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