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胜诉!“东菱” 商标侵权案获赔 320 万并责令刊登致歉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4-21 浏览:49

2025年4月21日,我所代理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永康市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吴某某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收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胜诉判决【案号:(2024)沪民终983号】

本案被告在电饼铛、电热锅、电火锅等电炊具商品及商品宣传中使用了“东菱”“东菱电器”,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基于我方的知名度及被告的侵权规模,判赔320万元,判决被告在其天猫、1688、京东、拼多多平台的店铺中刊登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