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恩洁具维持胜诉!二审维持300万判赔,侵权者难脱责

来源:本站 时间:2025-04-15 浏览:56



2024年11月15日,我所代理佛山法恩洁具公司诉星某科技公司、法嗯莎公司、郑某玲、张某浩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赔300万。被告上诉,2025年4月15号收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二审案号:(2025)粤20民终449号】,二审维持原审判赔金额300万。


本案被告郑某玲、张某浩夫妻二人共同控制被告星某公司、某某法嗯莎公司,共同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通过郑某玲、星某公司注册多个与原告法恩洁具公司的权利商标近似标识,并在注册商标被原告法恩洁具公司无效或者异议成功之后,仍继续使用该标识。经销商遍布全国,原告对线下十多家店铺均进行了工商投诉,侵权情节严重。本案二审过程中,被告某某法嗯莎公司未经清算程序注销,二审法院最终认定由其独资股东张某浩承担法律责任,并维持原审判赔金额。



办案团队:何俊老师、张晓晴实习律师